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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但用其正;六十

外篇卷二 古今乐律杂说并附录 辨李文利张之失 序曰:李文利黄锺失之清,张黄锺失之浊,皆非中声,故辨之。 莆田李文利著《律吕元声》,会稽季本为之辨曰:"近日莆田李教授文利著《律吕元声》,专主黄锺三寸九分之说,盖本《吕氏春秋》《仲夏》《适音篇》。其言曰:'黄帝令伶伦 ...

自此之后,并用京房律准,长短宫徵,次日而用。凡十二律,各有所摄,引而申之,于六十。亦由八卦衍而重之,以为六十四也。相生者相变。始黄钟之管,下生林钟,以阳生阴,故变也。相摄者相通。如中吕之管,摄于物应,以母权子。故相变者 ...

五音十二律,五音又称五声。古的音阶,仅用五音,即宫、商、角、徵、羽。"五声"一词早出现于《周礼·春官》:"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而"五音"早见于《孟子·离娄上》:"不以六律,不 …

右十二律正变倍半之法 𫝊通典曰以子声比正声则正声为倍以正声比子声则子声为半如黄锺之管正声九寸子声则四寸半也 〈 十二正律各有一定之声而旋相为宫则五声初无定位髙者或下当下者或髙则宫商失序而声不和谐故取其半律以为子声当上生而所生者短则下

六十甲子纳音,纳音来源于董仲舒的五行之序和洪范五行,是古代中国玄学的专用术语,也是古典中医运气学说的组成部分,这在《黄帝内经-六元正记大论篇-五运行大论篇-五常政大论篇》中有详细记载和研究。"六十甲子纳音"是一种从先秦经历朝历代传承今的择时术之说。

以十二辰配六十卦,是以其六日七分法,近于孟喜用六十卦直日,而异于京房用六十四卦直日。 《稽览图》此言,即惠栋前述所引魏《光正历》之依据,然而惠栋并未表明,只视《光正历》所述即孟喜之说。

五音十二律,汉族乐律学名词,是古代的定音方法。五音,即宫、商、角、徵、羽。"五音"早见于《孟子·离娄上》:"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十二律,即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 ...

用这个含义,形成了十二律的直径。地的数字从二开始,其总和为三十。它的含义用二来记数,所以放一个得二个,一共放三十个,为终地之数,得到六十,用地的数字六来乘以六十,得三百六十分,正好是一年的天数,这是林钟的积数。

从『六律』到『十二阴阳律吕』的故事----刘歆莽伪造《周礼》探实 一、先秦到西汉初只有『六律』,余六律称为『间』或『浊』,乃附属品 中国在西周时代,于文献上并无记载任何关于『六律』的文字,而在战国时代的《左传‧定公四年》有记载,武克殷,赏康叔『大吕』钟去建国,赏唐叔 ...

律,lǜ,从彳(chi)从聿。记录下来(聿)的行为(彳)准则。律,意为标准、法律、规则、规范、榜样、模式,表示约束防范,如律师等。律也是旧诗中的一种体裁,如五律、七律。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

十八 律 南宋蔡元定在传统十二正律外加用六个变律构成的一种律制;即用京房今六十律的前十八律。 其律名见附表。十八律的优点是,在以十二正律为宫时,可以在所有的十二均中严格保持三 分损益律七声音阶中特有的音程:

这十二干支的纳音分别是: 商、仲吕羽、林钟角。即以上十二个音律在八卦所纳的干支中没有。这十二个音律中商、角、徵、羽都有,独没有 宫音,也是只有宫音与十二律的配合在八卦中是全的。所以,如果要把十二律隐于八卦之 中,只有选择宫音。

夫十二律之变于六十,犹八卦之变于六十四也。 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 建日冬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

十二律是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十二律又分为阴阳两类,凡属奇数的六种律称阳律,属偶数的六种律称阴律。

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于六十,犹八卦之变于六十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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